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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区,现提出如下意见。
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以深化文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整体水平为重点,扎实推进我区“三地两带一中心”(即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西江生态旅游带,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建设,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奋力推进新时代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坚持改革创新。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破除瓶颈障碍,建立新时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
——坚持质量效益。加快文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国际眼光和高点定位,全面提升文化旅游产业整体水平和发展质量。
——坚持品牌特色。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文化旅游发展新态势,全面增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动能。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到2025年,通过发挥资源大优势,建设大项目,打造大品牌,形成大产业,全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形成,区域旅游经济均衡发展,产业规模快速壮大、产业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旅游总人次、总消费实现翻番,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我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文化旅游经济主要指标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建成全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先进省区、世界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文化旅游强区建设成效显著。
(一)构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
发挥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加快打造“三地两带一中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文化旅游产业竞争力。
1.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转型升级。以世界一流为发展目标,着力在生态环境保护、现代产业体系、城乡基础设施、体制机制创新、旅游开放合作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快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质升级。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催生中高端文化旅游新业态。加快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全国旅游创新发展先行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充分发挥桂林国际旅游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建成世界级的旅游目的地。
2.加快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滨海度假旅游、海丝文化旅游、海洋休闲运动,建设一批高等级滨海休闲设施和度假酒店群。积极开发邮轮游艇、水上运动等旅游新业态。集中开发建设北海银滩、涠洲岛和钦州三娘湾、茅尾海以及防城港江山半岛、京族金滩等休闲度假景区。开辟海上跨国邮轮精品线路,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亚热带滨海度假和海上运动休闲胜地。
3.加快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转型升级。以巴马、东兰、凤山为核心区域,深入挖掘长寿文化、健康文化和民族文化,培育特色鲜明的健康旅游产业功能区,做大做强健康旅游产业规模。开发业态丰富的长寿产品,定期举办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巴马论坛),建成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长寿养生国际旅游目的地。
4.建设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完善边境地区旅游交通体系,加强边境口岸景点景区建设。深化边贸旅游和民族文化融合发展,建设边贸旅游产业园区,培育带动力强、受益面广的边境旅游产业链。加快建设边关国家风景道,打造边关民族风情特色旅游线路。积极探索中越边境口岸旅游通关便利化新举措,完善跨境旅游管理服务体系,提升跨境旅游国际化合作水平。
5.建设西江生态旅游带。以珠江-西江经济带国家发展战略为契机,依托西江干流沿江城市自然山水风光、岭南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做大做强西江沿岸生态旅游产业集群,打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旅游带。发挥西江流域多个精华旅游江段的独特优势和气候条件,挖掘西江文化旅游多元主题和特色鲜明的品牌价值,构筑绿色生态旅游廊道,着力打造成为多元化、国际性、全天候的黄金旅游带和中国水运旅游发展的典型示范。
6.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全面实施强首府战略,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品牌,强化南宁面向东盟的国际旅游集散功能。引进和建设一批大型都市文化旅游商贸综合体,大力发展商务会展、文化娱乐、都市休闲等业态,做大做强城市夜间经济,建设成为以亚热带壮乡风情为特色、以会展商务和都市旅游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对接大湾区的北部湾核心城市、中国-东盟文化旅游合作交流的中心城市和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的引领城市。
(二)加快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建设
7.优化文化旅游特色产品体系。不断适应多元化市场需求,重点发展健康养生、山水观光、休闲度假、边境跨国、民族文化等旅游产品,提升特色旅游影响力。培育桂林山水文化体验游、巴马长寿养生休闲游、北部湾休闲度假游、中越边关跨国风情游、桂西北少数民族风情游、桂北和左右江红色体验游、环大瑶山历史文化生态游、桂东岭南风光文化游、海上丝路邮轮游、桂中刘三姐山歌文化游等精品旅游线路。建设滇桂粤边海国家风景道和西江国家风景道。
8.加快大健康旅游产业发展。依托广西丰富的健康旅游资源和长寿生态集群,全面发展以休闲度假、康体养生、医疗保健为主体的健康旅游产业。建设医疗旅游产品开发和推广平台,开发与中医药及壮瑶等民族医药相结合的传统健康旅游产品。探索培育特色医疗旅游项目,打造医疗旅游康养小镇和医疗旅游目的地。创建一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养生养老度假基地。开发长寿养生特色食品,发展养老旅居住宿,打造特色养生品牌,提升健康旅游消费,加快世界健康旅游目的地建设。
9.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推动高新科技在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游戏游艺等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应用,引导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扶持优秀原创动漫、音乐美术、影视创作,推出一批文化演艺精品。加强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创意设计,催生新型文化业态,建设一批特色工艺美术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文化旅游创意产业集聚区。
10.培育文化旅游产业新业态。推动文化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住房、医疗、养老、体育等融合发展。依托特色农业资源、乡村文化资源,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建设田园综合体。支持发展森林度假和水利旅游,建设森林公园、森林小镇和水利风景区。依托文化和自然遗产、地质遗迹与矿业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技工程和科技场馆等,开发研学旅游产品,建设研学旅游目的地。培育国际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综合体、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旅游线路。结合全区通用机场、北部湾邮轮母港和高速高铁建设,积极培育低空旅游、邮轮旅游、高铁旅游等旅游新业态。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多产融合发展态势。
(三)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
11.建设一批文化旅游核心大项目。围绕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建设文化旅游核心大项目。重点建设南宁万有国际旅游度假区、桂林融创万达文化旅游城、北海银基国际医疗康养旅游产业新城、世界智力运动之城、世界实景演艺之都等一批新业态核心项目。加快推进南宁融晟天河·海悦城文化旅游项目、桂林雁山民国风情旅游小镇、桂林乐满地文化旅游康养综合体项目、贺州黄姚古镇文化和旅游产业示范区、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柳州螺蛳粉特色小镇、防城港白浪滩·航洋都市里等一批投资规模大、规划建设理念先进、市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建设。
12.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精品景区。加大培育和创建力度,推动现有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提质升级,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重点推进大新明仕田园、防城港江山半岛、巴马赐福湖、北海涠洲岛、桂平大藤峡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推进宁明花山景区、百色起义纪念园、涠洲岛鳄鱼山、桂林融创万达文化旅游城、龙胜龙脊梯田景区、三江程阳八寨景区、贺州黄姚古镇、南宁百里秀美邕江·国际园博园景区、凭祥友谊关景区等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大力推进以桂北红军长征主题国家文化公园、左右江红色主题国家文化公园为代表的一批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打造湘江战役红色旅游景区。
13.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示范项目。引导建设一批主题鲜明、功能完善、宜游宜业的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基地,鼓励各地建设文创产业园区和文创街区。重点打造提升中国-东盟网络视听产业基地、中国-东盟数字文化创意园、梧州骑楼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南宁“三街两巷”历史文化街区、桂林东西巷街区、桂林五通农民画产业园等一批文创产业园区(街区)。着力打造一批品牌价值高、主题特色突出、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聚集拉动作用的特色文化旅游小镇,重点建设和提升阳朔兴坪古镇、靖西绣球小镇、合浦月饼小镇、苍梧六堡茶小镇、大化达吽小镇等一批特色文化旅游小镇。
14.建设一批文化遗产旅游项目。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加快建设花山岩画风景区,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兴安灵渠、三江侗族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建设左江流域骆越壮族文化(崇左)生态保护区。加强历史文物、革命文物、民族文物、大遗址、传统村落等保护开发利用,建设一批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探索将民歌民谣、民族说唱、音乐舞蹈、民俗民情、民族技艺、民族服饰、民族餐饮等文化元素融入旅游产品开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四)实施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重点工程
15.文化旅游示范创建工程。全力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和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等国家级品牌创建示范工作。重点推进防城港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旅游合作区、中越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龙州)建设。做好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特色旅游名县等品牌创建升级工作。
16.文化旅游特色品牌打造工程。健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的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实现信息化、大数据、精准化的全媒体推广。打造以山水旅游为特色主体的“桂林山水旅游”品牌、以滨海休闲为特色主体的“北部湾滨海度假”品牌、以康寿养生为特色主体的“世界长寿养生”品牌、以异国风情为特色主体的“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品牌、以民歌民俗为特色主体的“刘三姐民族文化”品牌,集中打响做强广西五大文化旅游特色品牌,提升广西文化旅游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充分挖掘各地资源和特色优势,打造出各具特色的节庆品牌、演艺品牌、美食品牌、地理标识品牌和特色商品品牌等,提升文化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7.文化旅游融合精品创作工程。加强文艺创作生产规划,推动文艺与旅游深度融合,鼓励创作以广西特色文化旅游资源为题材的文学、戏剧、音乐、美术、影视剧作品及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综艺节目。申请举办中国-东盟文化艺术节,持续办好广西戏剧展演、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广西杂技魔术展演等品牌艺术赛事。打造一批影视、文学、戏剧、书画、音乐创作基地,建设一批文艺创作、采风、展示文化休闲工作室。鼓励各类旅游演艺经营主体在旅游城市或依托核心旅游景区开发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文化旅游演艺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演艺精品项目。每年评选奖励一批文化艺术精品项目。
18.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形成层次分明、覆盖面广的旅游集散和服务体系。建立安全便捷的文化旅游交通体系,重点建设通景区公路,完善旅游行业运营车辆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旅游交通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和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自驾车服务体系、风景道绿道系统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提升旅游厕所建设质量与标准,提升旅游厕所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文化设施景区化建设,重点建设广西民族剧院,改扩建广西博物馆,推进广西自然博物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等一批自治区文化设施建设。结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市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规划建设具有旅游条件的广播电视设施等公共旅游服务站点。
19.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壮大工程。深化国有文化旅游企业改革,发展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有文化旅游企业。打造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引进文化旅游产业战略投资者,推动形成不同所有制文化旅游企业共同发展、大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相互促进、开放多元的发展格局。鼓励和培育文化旅游创意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渠道上市挂牌。
20.文化旅游智慧服务提升工程。打造广西文化旅游大数据产业,建设广西文化旅游数据中心。加快建设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景区、智慧饭店、智慧旅游乡村等,建成“广西游直通车”和“一部手机游广西”智慧旅游平台,全面提升旅游信息化水平。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建设,大幅提升广西“数字文旅”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在节目制作、网络传输、大数据云计算等优势资源,建设广西文化旅游云平台,充实特色文化旅游视听内容,提供智慧旅游音视频一站式服务。
21.文化旅游惠民富民工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文化旅游公共设施、乡村传统工艺振兴、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文化人才培育等富民助推计划,形成文化旅游行业惠民富民新格局。实施文化旅游便民利民工程,推进文化旅游志愿者服务站建设,推广文化惠民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精神文化需求;推动重点景区适度降低门票价格,鼓励公共资源型旅游景区免费开放;鼓励实施景区免费开放日、旅游一卡通、电子消费券、旅游年卡等措施,让人民群众享受实惠。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产业支持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本地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领导协调机制,形成自治区统筹、市县主抓、部门联动的良好局面。自治区每年召开1届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由各设区市竞争申办,对大会承办地文化旅游发展产业予以重点支持。
(二)加强规划引领。做好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高水平编制全区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各类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建立规划统筹机制和“多规合一”机制,加强文化旅游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相衔接,发挥综合联动效益。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实施规划评估,提高规划的执行力度。把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强化督察考核,促进规划实施。
(三)加强支持引导。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多渠道筹集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适度扩大文化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大力发展对外文化旅游服务贸易,扶持具有广西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出口。统筹使用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产业。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文化旅游发展基金。发挥好各级政府资金和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社会资本,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四)加强人才培养。编制全区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重点抓好管理、经营、创意和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文化旅游领域职称改革,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人才激励机制。将文化旅游人才培训纳入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计划,依托重点院校、龙头企业、社会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文化旅游培训基地,进一步提高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推动成立新型文化旅游智库和文化创业研究机构,加强文化和旅游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建设。支持文化旅游企业与区内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支持开展职业技术类的社会办学。探索与粤港澳地区、东盟国家的区域性人才培训合作。
(五)加强市场监管。健全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涉文旅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加强行业标准建设,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综合治理,确保交通、食品、卫生等重点环节安全和旅游设备设施运行安全。
(六)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考核评价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将考评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适时开展督查检查,通报各地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1、《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解读
2、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3、一、《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4、2009年至2016年,原文化部、原国家旅游局分别制定了《文化行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以及配套文件《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办法实施十多年,对规范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5、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新修订版正式实施。2021年,《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印发。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标准化工作管理的法规文件。由于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政策基础、组织架构、覆盖范围和管理要求等相应发生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基于文化和旅游领域原有的制度成果,结合文化和旅游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及时纳入最新的政策精神和管理规定。
6、二、《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7、《管理办法》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发展需求和业务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的。
8、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9、《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包括总则、机构与职责、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以及附则等内容。其中,第一章主要明确标准化工作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章重点厘清标准化归口司局、业务司局、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工作机构职责;第三、四章详细说明文化和旅游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全过程的管理要求和程序。
10、四、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开展的原则是什么?
11、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导向;适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律和行业需求,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守行业安全生产底线;标准制定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体现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充分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协调性和时效性。
12、五、《管理办法》对于文化和旅游标准的管理要求是怎样的?
13、文化和旅游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对于各类标准的管理,应当遵循标准化工作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单位有关要求执行。
14、其中,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由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因此,《管理办法》重点对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行业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发布、备案等流程和要求。
15、对文化和旅游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管理,《管理办法》中也都明确了相关政策依据、标准制定主体和工作目的,文化和旅游部依据法定职责进行指导或监督。
16、六、《管理办法》发布后,文化和旅游部在推动贯彻落实方面还有什么后续工作安排?
17、《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发布后,将在政策解读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图解说明、专家访谈、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组织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推广和贯彻落实。2023年3月1日起,文化和旅游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应根据《管理办法》开展。
18、后续将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关于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审核流程、时间节点、申报材料等细化要求,将在实施细则及每年印发的标准立项指南中明确。
1、(一)旅游业标准化是旅游行业各项工作的技术支撑
2、旅游业包含食、宿、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旅游产业覆盖行业众多,涉及面广。标准化作为一项技术性基础工作,渗透于旅游行业宏观管理、服务质量、基础设施设备要求,以及旅游创新等诸多方面。标准化为旅游涉及的相关行业设立了规范和标准,这种标准是行业发展的技术指标,是行业规范化管理的依据。这些标准为保持行业增长、规范市场、提高管理水平、服务各类型游客提供的科学技术依据。有了这些标准的引领,旅游各行业才能不断走向规范化,才能和国际旅游规范接轨。这些标准是我们评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旅游强县等旅游目的地的评价方法,也是引领行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我们做好旅游业各项工作的技术保障。
3、(二)旅游业标准化是旅游科学管理的手段
4、旅游业标准化是一个体系,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还有企业标准。另一方面,随着国际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标准化逐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形成了含旅游业基础标准、旅游业要素系统标准,旅游业支持系统标准,旅游业工作标准四个业务领域的系统。旅游要素标又把食、宿、行、游、购、娱六大要素都涵括其中,使得旅游管理在方方面面都有规可循,有纪可查,在旅游业的方方面面都有标准,有依据,且这些标准很多又结合地方的实际,既有针对性,又有适用性,为旅游管理更加规范化、更加标准化、更加国际化提供了依据,从这个方面来说,旅游业标准化是提高旅游业整体效能,实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5、(三)旅游业标准化有利于增加旅游竞争力
6、旅游业标准化实际上就是一种服务的标准化,我国旅游服务业的发展迅速,旅游业标准化逐渐成为规范旅游行业行为、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经营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旅游业标准化可以减少质量信息上的供求不对称,通过星级标准,特许权识等使旅游者在旅游之前就对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有了预期,通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衡定,使得旅游活动更放心。旅游业标准化使旅游从最初的价格竞争转向更高层次的非价格竞争,使得旅游企业不得不通过服务和管理创新来赢得市场,这进一步促进了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由于旅游业标准化使得旅游服务价格下降,消费者要求高品质的旅游服务,这就使得旅游产品趋向无差别化,行业利润平均化,但这也为个性化服务提供推动力,进而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正是由于这些涵盖各个旅游领域的旅游服务标准,促进了旅游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了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同时,旅游业标准化促进旅游质量提升,有利于规范旅游服务企业行为,优化服务产品,从而提高旅游产品竞争力,促进旅游服务业健康、公平、有序竞争和发展;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塑造知名品牌,促进旅游服务业向产业化、品牌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服务的产业化、品牌化、特色化也大大提升了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7、(四)旅游业标准化建设有利于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归根结底是为了促进最佳秩序和共同效益,这就要求我们不仅看到标准所包含的巨大经济利益,同时还要关注其在改善人们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协调方面的重要作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能够促进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持生态平衡,维护人类社会当前和长远的利益,还可以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带来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以及人类社会代际延续的良性循环,从而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规范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正是由于旅游业标准化的建设,旅游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得到有效控制,旅游活动中损坏消费者利益的事件得以减少,旅游产品质量得到提升,这样增强了消费者的可信度,增大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的旅游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旅游业标准化建设对旅游景区、旅游资源管理和保护就相应的措施和标准,这有利于科学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再者旅游业标准化建设,可以减少旅游中信息不对称,增强旅游活动透明度,减少旅游活动中坑、蒙、拐、骗的不良行为,有利社会环境的建设,促进旅游行来良性循环,从而带来良好社会、生态、经济效益。作为旅游大省,加强旅游业标准化工作是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旅游业“二次创业”、“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桥头堡”等重要发展战略不仅对云南省旅游业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其提供了加快发展的平台和机遇。
9、(五)旅游业标准化是国家层面的重要决策
10、2009年12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是为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它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意见》指出要以标准化为手段,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我国旅游业正处在全方位提升发展,转型升级,努力打造中国旅游品牌,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发展阶段。在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的过程中,旅游业标准化是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产业总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旅游业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旅游业新一轮黄金发展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旅游业科学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发展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培育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供技术支撑,是旅游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11、(六)标准化是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的要求和契机
12、旅游二次创业是以实现云南旅游产业升级转型、提质增效,由旅游大省转变为旅游强省,实现云南旅游的二次崛起为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旅游标准化是提升云南旅游业发展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有力支撑,标准化为云南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动力,为云南省旅游“二次创业”提供了指导。另外,旅游“二次创业”要求旅游产业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向进行革新,这也对云南旅游业标准化工作提出新的需求。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批准了《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08-2015)》,把云南省当作中国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第一个试点省份,云南旅游产业改革发展上升到了国家层面,作为全国第一个旅游试点省,既需要尽快制定相关标准来促进试点工作,又需要有一套具有示范和借鉴意义的旅游标准体系以供其他地区借鉴。2009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了“使云南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重要指示,这对云南旅游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来说是一个重要机遇。从旅游角度来看,旅游桥头堡战略实际上是旅游国际化的发展方式,而旅游业的国际化发展也要求标准化作为保障,标准化建设能促使云南旅游业全面与国际接轨,增强云南省在国际旅游市场上的话语权和竞争力。